目前的就業保險法,沒工作要領給付,一定要有一定保險年資,或(曾經)就業而非自願離職才可以。所以,不曾工作的人,或是曾工作但沒有投勞保或就業保險的人,就沒辦法領給付。這對剛出社會而找不到頭路的青年很不利。
【勞動黨縣議員參選人–羅美文】
十名失業者中四個半是青年失業
這組雕塑描述1930年美國經濟大恐慌時期,排隊領失業救濟金的景象。
從雕塑中可以看出,當時主要的失業者是中年男子。有趣的是,正如兩名搞笑的青年也來排隊,現在台灣青年失業嚴重,每10個失業者中有4個半是青年(20~29歲)。今年七月有45萬3千名失業者中,青年達19萬7千人。按照過去的經驗,每年8月青年失業率還會再攀高。
青年失業者中約一半是剛畢業的初次尋職者,沒有就業保險,即使長期失業也領不到失業救濟金。
因此,我們主張中央政府應該把初次尋職者納入就業保險並全額負擔保險,以便一定期間後仍不到工作的青年可以領到失業保險金。在此政策未實現前,縣政府應該自編預算,給縣內青年失業者支助以及加油。(創造青年就業機會更重要,限於幅篇,下次再談)。
工人的政黨–勞動黨